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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1.2022  10:11

  一个被遗弃的脑瘫儿童,因监护权不清面临生活、医疗困境。检察机关几经调查、核实,发现近亲属中无合适监护人,遂支持福利机构向法院起诉,提请监护权变更,获得法院支持。2021年12月29日,经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起诉,崇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定崇川区民政局为吴某某的法定监护人。判决下达后,福利院院长激动地表示:“监护权确认了,医疗救助金有着落了,孩子有救了!

  2019年3月,两个月大的吴某某被遗弃在了南通某派出所门口,民警寻亲无果后,只能将孩子送至崇川区福利院。入院体检中,吴某某被诊断为脑发育不全儿童,俗称脑瘫儿童。就在崇川区福利院全力申请国家医疗救助金,准备将孩子送至专业治疗机构时,一起刑事案件让事情陷入了僵局。如东县公安局破获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毒贩姜某某自述曾经将生育的一名男婴送给南通市崇川区一户人家收养,经DNA比对,确定姜某某系吴某某的生母。一夜之间,吴某某从“孤儿”变成了“有妈的孩子”。孩子的监护权变化引发现实问题:生母姜某某有监护权,却有案在身,无能力更无意愿抚养孩子;福利院为孩子积极奔走,却因不具备法定监护资格,医疗救助金的申请被迫中断。

  2021年下半年,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通过“困境儿童报送”机制获悉这一线索,认为事关困境儿童合法权益保护,检察机关应当迅速履职。检察官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分别前往公安、福利院等部门开展初查工作,据福利机构负责人介绍,吴某某这样的脑瘫儿童,越早治疗越有利后期康复。

  检察官意识到:当前,监护权不清是孩子接受进一步医疗救助的“拦路虎”,必须立即解决。检察官们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兵分两路抓紧落实。一路找寻孩子有无其他合适法定监护人,一路与孩子生母姜某某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沟通协调。经调查,孩子的生父吕某某系刑满释放涉毒人员,与姜某某离婚后已重组家庭,经济困难,无能力抚养吴某某,其主动申请放弃监护抚养权利;另吴某某的外公外婆年事已高,且需抚养姜某某的大儿子,面对这样一个有先天性疾病的孩子,二老表示无能为力,同样申请放弃监护抚养权。在姜某某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告知检察官,孩子未在当地居住,且生母姜某某在该地无任何社保缴费记录,不符合接收要求。

  经历前期充分调查,检察机关确认吴某某目前没有合适的个人或者组织来履行监护职责,随即召集福利院等部门沟通协商,最终确认:由南通市社会福利院以公益法人身份作为申请人,向法院提起变更吴某某监护权的民事诉讼,请求确定崇川区民政局为吴某某的监护人,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起诉。

  支持福利机构起诉申请变更脑瘫儿童监护权案是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办理的第三起支持变更监护权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