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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022  10:30

  “崔检察官,我们都已安全到家,今天早上,我们收到了最后一笔工资到账的短信了,谢谢你们帮我们追回工资,让我们回家过个安心年……”1月17日,江苏省海安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崔恒伟接到了小穆从家乡云南打来的电话。

  2020年5月,22岁的小穆来到海安东部家具城内某家具厂务工,每月都能按期领到丰厚的工资。然而,从2021年8月,家具厂老板开始拖欠工资,到了10月,厂里直接辞退了包括小穆在内的50多名农民工,小穆与工友们一下子陷入困境。

  2021年11月,海安市检察院收到了海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线索移送后,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询问农民工代表了解到,该家具企业受疫情和“双控”政策的影响,几乎处于停产状态,从8月份开始就一直拖欠79名工人工资,工人大多来自云南、陕西、江西、福建等10多个省市,工资是他们唯一的生活来源。

  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这79名工人中只有30人与家具厂签订过有效的劳动合同,其余49人没有劳动关系证明,其中包括12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而且该公司发放工资大多是选择现金支付,或通过会计微信扫码付款,大多数工人无法提供有效的劳动关系证明。

  年关将至,为了尽快帮助工人追回欠薪,海安市检察院一方面指导工人对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进行截图,通过固定证据,最终明确67名农民工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12名农民工与企业存在劳务关系,并确定该公司拖欠工资的时间、人数、数额等情况。另一方面主动对接当地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其指派律师为所有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11月24日,海安市检察院支持67名农民工申请仲裁,于当天联合劳动仲裁委员会、企业所在街道办、海安东部家具协会等多家单位,组织企业法定代表人、工人代表、援助律师、家具厂房的出租方,对该案进行调解,共商解决方案。经过检察官、仲裁员等多方释法说理、沟通协商,最终达成分期发放工资的调解协议,并作出仲裁调解书。

  11月26日,海安市检察院支持12名农民工向海安市法院提起诉讼,并于当日通过诉前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作出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效力。

  经过多方合力纾解,最终家具企业承诺按工资总额的15%、45%、40%,分三期向79名工人支付合计119万余元工资,并保证2022年春节前,三期工资发放完毕。

  为保证工人能按期领取到工资,在海安市检察院的提议下,由企业厂房出租方在银行设立账户,将企业收到的货款原封不动地打入该账户,并由街道办、东部家具协会等共同监管,实行专款专用。12月1日,79名工人如期拿到第一期工资。

  谁知企业负责人却利用夜间转移货物,与客户进行现金交易,未将货款打入监管账户,以此来躲避监管,致使工人第二期工资未能如期发放。接到工人的求助后,12月30日,海安市检察院再次组织企业负责人、街道办、援助律师等多方进行协商,敦促企业负责人及时给付工人工资。

  2022年1月10日,第二期工资顺利发放到工人银行账户中,当天,小穆和工友们踏上了返乡的火车。1月17日,第三期工资如期到账。

  至此,这起一波三折的“欠薪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