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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2022  11:03

  为延续司法救助温度和检察人文关怀,1月17日下午,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裘鲁峰带领第六检察部干警,对去年办理的国家司法救助案开展跟踪回访,为救助对象送去慰问品及新年祝福。

  看到检察官的到来,刘某感动不已,激动地说:“谢谢检察官来看望我和女儿,女儿现在开朗多了,真心感谢你们!” 承办检察官田玲丽详细了解了她近期的生活状况、身体恢复情况和小孩学习情况,鼓励其调整心态,养好身体。

  救助申请人刘某是一起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2021年1月,被告人杨某因不能接受与女朋友分手,后持预备的水果刀将刘某身体捅伤十多处。法院审判认定杨某犯故意杀人罪,但判决生效后,杨某无财产可供执行,刘某一直没有拿到赔偿款。刘某本人系单亲妈妈,独自一人带着上小学的女儿生活,这次受伤住院几个月,前前后后花费近十万元。最主要的是,女儿当时就在案发现场,亲眼目睹母亲被害过程,精神受到了很大的刺激,整个家庭生活顿时陷入了困境。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检察官了解到这个情况后,认为刘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随即主动联系刘某,告知其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迅速为刘某申请到一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考虑到被害人的女儿系未成年人,在刘某被伤害后精神恍惚、性格孤僻,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承办检察官及时对其进行了心理疏导。

  “以前办理救助案件,主要依靠当事人申请,我们现在转变救助理念,主动救助,应救尽救”副检察长裘鲁峰说道。近年来,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坚持温情司法的责任担当,不断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国家司法救助政策的关怀下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司法救助工作成效显著提升。近五年来,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10件,共计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0余万元,有效帮助申请人走出困境,实实在在为其解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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