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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2022  10:44

  在不同通讯营业网点上班的三名“内鬼”在帮客户激活新卡或办理其他业务时,擅自将客户的手机号以及验证码发送至“接码群”等微信群,供他人用于注册各类App账号,以获取佣金。日前,江苏省灌云县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张某、某、李某提起公诉,三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到拘役四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三万元至一万元不等金额。

  李某、茆某、张某是分属江苏省灌云县三个不同通讯营业网点的“80后”女员工。

  2020年8月,李某被人拉入不明微信群——“接码群”。所谓“接码群”就是把客户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发到群中,违法人员再将手机号和验证码出售给下游负责注册热门网络App、买卖网络账号的人。

  面对这天上掉下来的横财,李某喜出望外,但仍谨慎地只选取中老年客户进行“业务拓展”,在帮客户激活新卡或办理其他业务时,李某总会主动帮“调调手机”,在客户不知情、未许可的情况下,将客户的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发到对应的微信群中。

  据李某交代,利用手机号和验证码在App注册就可以得到钱,每注册一个用户可获得10元左右的报酬,群内每天有专人统计提供注册验证码的数量并据此结算报酬。2020年8月以来,“卖码”700多条,共获利6680元。“不管这个App有何用途,有钱收就可以了。

  数量巨大的个人信息数据在“接码群”里集散、交易,手握数据源头的通讯营业厅员工张某、茆某也成了这个“圈子”的重要客户。

  2021年以来,张某、茆某在各自工作的营业厅,利用职务之便,贩卖客户手机验证码,分别非法获利2万余元、7700余元。

  2021年7月6日,灌云县公安局接江苏省公安厅交办线索,辖区有多名嫌疑人非法买卖手机号码和验证码,供“黑灰产”人员注册京东、淘宝、抖音等平台账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从中非法牟利。

  当天,李某等3名涉案人员便被灌云警方抓获归案。三人均对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