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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2022  10:22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院一部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组成合验收小组,对辖区某仓储设备有限公司涉嫌重大责任事故案进行企业合规验收。常州市第三检察部副主任谢罕、检察官助理刘旭、经开区应急管理局监管科负责人、潞城街道安监工作负责人和侦查人员等参加了验收。

  为依法保障涉案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经上级院批准,该院指导该企业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专项合规建设。合规建设期满后,经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看台账、现场询问、座谈交流等环节,验收小组一致认为该企业已经达到合规预期,同意通过本次合规验收。市院谢罕主任对该院的合规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希望更多行政机关和社会人士参与合规建设监督和验收,真正帮助企业建立长效机制,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根据验收情况,当天下午,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阐明了案件事实、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办案情况以及对该案拟做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犯罪嫌疑人和辩护人、侦查人员均发表意见,各评议人员就关心的问题展开提问。经认真评议,评议人员一致认为,虽然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取得谅解,且企业安全生产合规建设已完成,同意检察机关依法对该案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积极探索企业合规建设,持续助力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并通过公开听证提高检察机关办案的公信力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