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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2021  10:41

  “经过对11月医保支出情况的核查,没有疑似骗取医疗保险金的情况,每一分钱都交到了需要的病人及其家人手里。”近日,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来到泰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协助工作人员对医保支出情况进行审查。

  2019年3月,泰州市民戚小红骑电瓶车时与人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她负事故次要责任。戚小红住院养伤时,听说如果隐瞒交通事故,谎称自己是摔倒的,可以申请到更多医保金。私欲驱使下,戚小红托人伪造了一份摔伤证明,并在办理医保报销手续时,隐瞒了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按照人社部门相关规定,如果参保人伤害是由第三人侵权造成的,按第三人优先承担负担医疗费用原则,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政策报销。戚小红因为未如实上报,导致医保部门为其多报销了2.3万余元的医疗保险金。

  2021年1月,医保部门在专项核查中发现了戚小红骗取医保的犯罪行为。2021年6月23日,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戚小红提起公诉,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并退回骗取的全部医保金。针对此案,检察院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社保部门建立与公安交警等部门常态化、制度化长效沟通机制,消除骗取医疗保险金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医疗保险金安全。2021年下半年,全市未发生一起隐瞒交通事故事实骗取医保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