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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的发展、通信工具的日益普及,利用手机、固定电话和网络等通信工具实施的非接触式诈骗行为多发,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刘小甜(化名)刚满16岁,初中毕业后在家开始沉迷网络游戏,父母只给她基本的生活费,并时不时催促小甜去找一份工作。小甜并不急着工作,她沉迷在网络虚拟世界,想着怎样才能不劳而获。就这样,小甜萌生了伪装身份与男生谈恋爱并骗取钱财的想法。
小甜为自己虚构了一个新身份,通过网络下载一些成熟美女的照片,打造了一个对应的微信朋友圈。不久,游戏里认识的小何成为她的第一个目标。小何很快陷入了小甜编制的泡沫情网,在小甜表示没钱吃饭、欠他人债务等情况下慷慨解囊,不到两个月就转账1.2万余元。
慢慢地,小何在和小甜的交往中发现了自己可能被骗的端倪。小甜发现小何察觉后立刻拉黑删除了小何,并无缝衔接下一个受害者小文,使用同样的手段骗取了小文1.8万余元。
就在小文沉浸在“爱情”中无法自拔时,得知自己受骗的小何选择向警方报案,20天后,小甜被抓获归案。
案件移送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审查批捕期间,办案检察官向刘小甜及其家人释法说理,刘小甜和家人经过教育主动赔偿了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向被害人道歉,取得对方的谅解。鉴于刘小甜认罪悔罪,还是未成年人,有家庭教育监护条件、已赔偿等情节,为防止羁押对未成年人的负面作用,检察机关对她作出不批捕的决定。
在案件的后续办理中,办案检察官根据法律对她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八个月。考验期间,检察机关定期对刘小甜开展法治教育、心理疏导、谈心谈话等活动,小甜也在检察官的关心帮教下,开始积极面对生活,找了一份工作,还报名参加社区志愿者。
八个月后,小甜通过了考验,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宣布那天,小甜几度哽咽,这是她“新生”的一刻。
【检察官说法】
年轻人在交友过程中要注意几个方面:一是自我保护要加强,特别是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证件一定不要随意交给陌生人;二是网上交友需谨慎,聊天投契的“女网友”、人美声甜的同城“女主播”,在见到真人之前都要打个大大的问号,也许“看不见”的爱情面具下是自己看得见的伤心;三是侥幸心理不能有,平时多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树立正确的爱情婚恋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