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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2021  10:30

  “希望小能够更加乐观、勇敢的面对生活,健康成长,有任何困难可以随时联系我们……”这是江苏省宿迁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中华对刑事被害人未成年亲属、15岁的小山(化名)说的话。12月16日,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五楼会议室现场除了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还有来自市委政法委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救助申请人所在乡镇政府、社区相关负责人、妇联主席以及村委委员,在大家的共同见证、监督下,将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到小山的手中。

  小山今年15岁,正在上初三,因为刑事案件的发生,母亲死亡,父亲被羁押判刑,学习生活均无着落,分别由其亲属轮流照顾,居无定所,生活非常困难。

  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宿迁市检察机关迅速展开调查,先后到小山就读学校、所在社区开展实地调查。经了解,小山家庭困难情况属实,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最终经过审批同意,宿迁市检察院决定对小山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万元,同时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共同帮助其办理困境儿童补助等,帮助正处成长关键期、突生家庭变故的小山慢慢走出困境。

  案件承办人通过和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协商,并在社区的大力支持下,达成了由社区暂管救助金的协议,约定由社区代管救助金直至小山年满18周岁。小山根据需要及时向社区提出救助金使用申请,社区安排专人做好审核发放,宿迁市检察院实时跟进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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