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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2021  10:21

  刚看完楼盘,装修公司主动“送上门”;刚浏览完旅游景点,食宿一条龙精准推送;“双十一”的短信轰炸、大数据的定向“杀熟”、人脸识别暗藏的敏感信息……在网络空间里,个人信息被大数据分析“绑架”的现象并不鲜见。

  今年以来,江苏省苏州市检察机关围绕手机客户端APP违法违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泄露公民个人敏感信息等专题展开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发布《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白皮书》,通过检察指导、诉前磋商、延伸综合治理等方式,用个案办理推动相关行业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共建个人信息保护多元共治格局。

  2020年以来,苏州市检察机关受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1件,立案72件(含直接立案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3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9件;履行诉前程序70件,其中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40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6件,1件获法院判决支持,5件正在审理中。

  在现实生活中,下载手机APP首次运行后,手机用户往往会收到数个弹窗信息,提示用户开启权限。而这些开关一旦开启,则意味着打开了用户个人信息的“潘多拉魔盒”。在用户无法察觉的地方,部分手机APP的后台正在用“无形的手”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违规操作牟取暴利。

  10月28日,在苏州市检察院召开的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上,该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李跃指出,近年来,个人信息保护案件不仅在数量上呈现大幅度增长态势,还出现了以手机APP为“核心”的新型黑色产业链,被侵害群体也由中青年向未成年人、老年人两端蔓延。

  为此,苏州市检察机关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企业信息查询平台开展源头预防治理,对辖区内6646家互联网服务相关公司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其中影响较大的40余款手机APP进行重点监督检测,共计排查出20多款违规APP。

  根据被排查APP主要存在的问题,该院召开检察指导会,向15家涉手机APP开发运营企业集中送达风险提示函,并签署绿色承诺书,承诺将在APP开发运营领域重视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管理,不得收集、使用和保存与本APP功能无关的用户信息。

  “有没有人有带名字、手机号码、毕业院校的数据,2毛一条,有的私聊。”2020年1月,叶某的QQ群里跳出了这样一条信息。这让他联想到之前帮朋友保管的U盘里恰好存储着数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叶某在心里算了笔账,靠着U盘里数万条数据着实可以小赚一笔。于是,他就按照对方的要求在U盘里找了10万条包含名字、手机号码、毕业院校、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数据通过QQ发了过去。

  尝到甜头的叶某认为自己找到了发财的门路,又多次通过其他途径购买了60多万条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获利10000元。

  2020年4月,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在湖南省衡阳市某小区内将叶某抓获归案。经检察机关指控,2021年3月24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由于叶某侵犯的个人信息累计达60万余条,损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同年6月25日,苏州市检察院就叶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既给予刑事处罚,又从民事公益诉讼角度予以惩戒,这极大提高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犯罪成本,具有一定的警示效果。”苏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曹燕飞介绍。

  2021年8月底,判决生效后,叶某主动履行判决,永久删除了保存在其U盘等存储介质内的所有公民个人信息,并缴纳1万元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

  为了让民事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用到实处,今年3月,苏州市检察院与法院、市监局、消保委签订《苏州市消费诉讼公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苏州市消保委设立这一专门账户独立公开运作,将涉及损害消费者人身权、财产权、名誉权、隐私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的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进行统筹管理,用于消费者申领赔偿款、协助消费者专项维权等,有效盘活公益金,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该案中,曾某将赔偿金全部打入苏州市消费诉讼公益资金专户,用于弥补自己造成的公共利益损害。

  “11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这意味着履行好守护公共利益的职责使命,需要检察机关更加担当有为。”苏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军表示,下一步,苏州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强化司法能动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有益探索,着力打造公益诉讼“全链条”个人信息守护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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