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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2021  10:51

  “疫情期间某主动要求在执勤卡口值夜班,而且每周都会参加志愿服务和义工活动,整个人精神状态也越来越积极了,可以说检察院这件事做得很对!”2021年11月15日,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宗晓丽和律师陆兵来到被不起诉人赵某所在的社区进行回访,社区工作人员拿出社区服务人员记录册,边说边向检察官竖起了大拇指。

  5个月前,赵某还是一起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从犯罪嫌疑人到人人夸赞的志愿者,其中的转变因何而生?

  2021年6月20日凌晨,赵某在如东县某广场车棚盗窃电动三轮车一辆。经鉴定,该电动三轮车价值人民币264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赵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涉案金额已达到起诉标准。

  2021年7月29日,该案承办检察官宗晓丽通知赵某到该院接受讯问。讯问当天,赵某手里拿着一个鼓鼓囊囊的袋子,头始终低着,神色凝重。在检察官的耐心询问下,赵某终于敞开了心扉,原来袋子里装的都是他自己的病历证明。

  交谈中,赵某提到自己多年前曾做过药房营业员,企业改制下岗后前往上海创业,哪知道创业失败,自己多年的积蓄打了水漂,回到如东老家想找一份工作养家糊口,但因患有严重的心肌缺血,在应聘时屡遭淘汰,只能以捡垃圾为生。盗窃的这辆电动三轮车,也是用于赵某日常收废旧使用。

  生意的失败、生活的打击,让赵某变得敏感又自卑,因为害怕遇到熟人,他都是晚上才出来捡拾垃圾,艰难维持生活。但是赵某并没有就此放弃生活的希望,依然利用白天的时间准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希望获得资格证书后我还能找一份体面的工作”。

  令赵某欣慰的是,他儿子正在读高一,成绩优异。想到如果因为自己犯罪,孩子在高考或者择业时受到限制,赵某就一直心事重重,抑郁症也加重了。

  为了更好地挽救赵某,挽救这个家庭。承办检察官宗晓丽来到赵某的家进行实地走访,向赵某父亲和所在社区主任了解其日常表现和家庭情况,了解到赵某为人孝顺,一直尽心照顾年事已高的父亲。案发后赵某主动赔偿了电动车失主的损失,并积极认罪悔过。

  2021年8月初,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对赵某涉嫌盗窃案组织公开听证,“我们评议认为,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赵某作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不是终点,通过教育帮扶的方式让其重拾生活的信心、体会到社会责任才能真正挽救赵某。不起诉决定做出后,该院依托“检网融合”平台,落实“不起诉+社会服务”模式,安排赵某到指定社区参与公益服务,并不定期通过电话回访的形式对赵某进行开导,将教育感化和志愿服务社会有机融合,让赵某感受到法律和社会的温度。“检察官,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最后两门我有把握一定能过!”当初沉默寡言的赵某主动向宗晓丽检察官说起自己考证新进展,整个人变得积极又开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