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居民楼爆炸殃及店铺 法院判决房东退租金

27.10.2015  16:17

  

  去年8月29日,左家庄北里12号楼一层东侧发生爆炸。京华时报记者谭青摄

   居民楼爆炸殃及店铺

   店主诉房东解约退租

   开店仅26天就被迫关闭

   法院判决房东退租金

  去年8月29日凌晨5时42分,朝阳区左家庄北里12号楼发生爆炸,事故致2人死亡8人受伤。相关部门对整条街道进行修缮整理,在该楼一层经营蛋糕店的曹女士事发后不得不暂缓营业。事发10余天后,当曹女士回到蛋糕店时,却发现蛋糕店已被房东张女士加装了防盗门,她无法进入进行修缮及营业。曹女士因此将房东张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其租金及押金4.2万元并赔偿装修损失2万元。昨天记者获悉,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在此问题上均有过错,一审判决张女士退还曹女士房租3.19万余元,押金不退。>>庭审

   店主蛋糕店无法继续经营

  曹女士今年33岁。2014年8月初,她租下朝阳区左家庄北里的一间房开起了蛋糕店。房东是51岁的张女士,两人约定租期一年,月租金7000元,每半年支付一次,押金7000元。不过,曹女士刚租下房子26天,所在的居民楼1单元的房子发生爆炸,其蛋糕店也严重受损。

  据此前报道,2014年8月29日凌晨5时42分,朝阳区左家庄北里12号楼一层最东侧的房中发生爆炸,爆炸引起的黄尘高过6

  层楼,强烈的震动致周围3栋楼房的玻璃窗碎裂,事故最终造成2人死亡,8人受伤。据了解,该居民楼建于1983年,共6层,分6个单元,住有108户居民,其中80多户居民家里受到不同的损失。

  曹女士说,当时整栋楼像地震一样,地基都在晃,震感非常大,现场除了尘土飞扬,就剩下一地的碎玻璃碴,不停地有人因受伤被抬出来,“我的蛋糕店也没能幸免,受损严重。

  曹女士说,爆炸发生后,政府对整条街道修缮整理,安装隔离栅栏,因此她迟迟不能回蛋糕店修缮经营。2014年9月中旬,曹女士返回现场,发现其蛋糕店已被加装防盗门,她无法进门继续经营。

  因与房东张女士协商不成,曹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租房合同,由张女士退还其租金及押金共计4.2万元,并赔偿其装修损失2万元。

  

  去年爆炸的楼房,到现在一直被围挡围住,出入困难。京华时报记者谭青摄

  法庭上,曹女士还提交了装修结算单和购买冰柜的发票。

  房东店铺装修未经其允许庭审时,房东张女士承认自己在2014年9月10日至20日给涉案房屋加装了防盗门。但她不同意退还曹女士的租金、押金及装修费用。

  张女士说,她同意解除合同,但不同意曹女士的其他诉请:一是因为曹女士对该房子的装修没有经过允许,二是曹女士经营的蛋糕店不合法,属于违约行为,责任应当自负,不应要求她退还租金。张女士还表示,其不清楚该楼爆炸时,曹女士的冰柜是不是在房间里。>>判决

   店主和房东均存在过错

  法院审理查明,曹女士和张女士于2014年8月3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一年,租金每月7000元,每半年支付一次,押金7000元。2014年8月5日,曹女士向张女士转账半年租金4.2万元及押金7000元。

  爆炸发生后,先是房东张女士为房子装了防盗门,致使曹女士不能进屋,接着是曹女士直接要求退租。

  法院认为,双方均有过错。另外,曹女士虽然主张其装修费及购买冰柜费用,但因其没有证据证明装修房屋时获得了张女士同意,故不予支持其该项请求。因双方均同意解除合同,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判令双方解除租赁合同,张女士退回曹女士剩余房租3.19万余元,7000元押金由张女士扣留。

  京华时报记者张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