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不烦恼" 高港检察盯紧非公企业"三管四外"人员

15.03.2016  11:20

  徐镜人代表对检察机关深化非公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的做法赞誉有加。

  “检察机关作为司法资源供给方,防控风险,服务发展,补齐短板,就是在进行法治领域的供给侧改革。”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镜人接受采访时表示,近年来,江苏省泰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更加重视保护知识产权,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拿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来说,该院率先将政府采购领域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面向非公企业开放,积极协助我们集团在对外招投标中进行诚信与廉洁查询。八年来,累计为我们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711件次,先后有近20名‘污点商人’被提前拦截在准入门槛之外,有效切断了不法商人围猎拉拢企业人员,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秩序的链条。”据徐镜人介绍,自引入查询手段后,扬子江药业集团数十项千万元以上的硬件投资项目无一发生内部人员职务犯罪,这是检察机关深化非公预防带来的直接红利。

  扬子江药业集团是全国药企龙头,位居全国制药工业企业百强榜首。这样的行业老大,尽管有着严格的管理控制体系,但在发展过程中也曾遭遇过职员挪用资金、收受供应商贿赂等“成长的烦恼”。

  高港区是一座新兴的港口城市,非公经济在全部经济总量中占据了近98%的份额。这种烦恼,不是扬子江药业独有的。一项统计数据表明,2006年到2010年,在高港区合伙企业、民营股份制企业等非公经济主体中发生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案件59件,最大的单笔涉案金额高达890万元。

  这些案件中,管人、管物、管钱和外购、外销、外联、外协的“三管四外”环节,无一例外地成了“重灾区”。他们中有的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货款,有的私下串标收受商业贿赂,有的内外勾结大肆窃取生产物料,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资金和信用安全。这个情况,引起高港区检察院时任检察长张蓉的深思。

  从2010年起,在做好公职人员职务犯罪预防的同时,高港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又主动做起了“分外事”——在非公企业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他们首先针对发案最为突出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现象,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延伸到非公招标和采购领域,通过限制“污点商人”准入,减少企业人员被行贿商拉拢腐蚀的几率和风险。截至目前,该院已为全区28家大型非公企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642件次,7200余万元企业资金被加装了一道“安全网”。

  “欲堵不如疏”,在尽可能加强防控的同时,2011年1月,高港区检察院全面研判了2006年以来的辖区内企业人员犯罪案卷,进行个案对比和类案分析,撰写出首份《非公领域职务犯罪分析年度报告》。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港区委书记王建立即作出批示,要求检察机关牵头工商、税务等行业主管单位举办全区非公预防论坛,邀请苏州大学教授李晓明等知名学者为企业普及“大安全观”,提升非公人员的履职风险防控意识。

  2012年,高港区检察院借鉴香港廉政公署的预防经验,制作了《十大涉罪风险提示卡》,分送给各非公企业负责人,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深入浅出地介绍企业经营管理中易发的法律风险,促进非公企业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2015年11月,在第32届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上,徐镜人一下子捧回三项大奖。他专门来到高港区检察院驻该集团特约预防员工作室表示感谢。他说:“时隔三年,扬子江药业集团重回中国医药企业百强榜第一,军功章里也有检察院的一半!检察院提供的非公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是我们依法治企的秘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