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督查江苏点赞三项工作 省财政“小微创业贷”居首

07.12.2016  23:34

  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统一部署,在对我省进行实地督查后,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将督查反馈意见、重点督办事项、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下发我省。获得国务院督查组首肯的三项工作中,省财政牵头创新开展的“小微创业贷”业务位列第一。

  “小微创业贷”针对广大小微企业在融资方面存在的普遍问题,以及当前银行审贷制度的实际情况,创新提出“两无四有”审贷标准,即对有适销对路的产品及产品生产销售合同(定单)、有稳定的现金流(银行流水单)、有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表齐全)、有正常纳税记录的小微企业发放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该审贷标准突破了金融机构传统的重担保、重抵押模式,为正常合规经营的一大批小微企业提供了低门槛、低成本的融资支持。

  “小微创业贷”低门槛、低成本、覆盖广、高效率的特点,使该项业务迅速取得显著成效。自2015年6月在南京等五个设区市试点开展以来,在省市财政和工商银行的持续推动下,截止2016年10月底,试点地区“小微创业贷”累计发放规模161.24亿元,支持了4133户(次)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户均贷款390万元,平均融资成本5.31%,深受“双创型”小微企业欢迎。2016年7月,为了更大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降低融资门槛和成本,省财政厅与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在第一批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在苏州、徐州、连云港等其余八个设区市开展“小微创业贷”(第二期)业务,实现了全省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