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财政厅拨发自然灾害救助资金 支持我省洪涝灾害较重地区开展灾后救助工作

10.07.2015  20:32

      今年入汛以来,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我省天气复杂多变,风雹灾害、洪涝灾害多发、频发。进入6月份,我省先后遭受3次强降雨过程袭击,其中入梅后的持续性强降雨过程引发的暴雨洪涝灾害尤为突出。由于降雨范围广、雨量大,加上上游洪水下泄,造成大量城区、镇村积水受淹,一些村居被水围困,农田发生严重内涝,给城乡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群众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为帮助受灾群众克服因灾造成的生活困难,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于近日向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5市所辖10个市(区)拨发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计125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我省洪涝灾害较重地区开展灾后救助工作。

      灾害发生后,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强化应急管理,积极应对,及时、有序、高效地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救灾物资发放、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受灾地区各级民政、财政也先期安排了2000余万元救灾资金及相应救灾物资用于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及开展灾后恢复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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