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强化灾害保险服务 全力保障改善民生

22.02.2017  20:04

      近年来,苏州市不断完善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制度,保险保障质量逐年提高。5年多来,全市各级累计投入民生保险资金1.76亿元,惠及受灾家庭6.5万余户,更好地保障和改善了民生。

      一是健全保险机制。苏州市结合实际,及时健全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制度,优化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规程、健全协调机制,扩展保险范围;进一步完善常住人口灾害救助机制,推进民生保险由户籍人口向非苏州市户籍常住人口拓展。二是强化保险服务。在基层乡镇(街道)推进设立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服务点,开展防灾防损培训、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为居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一旦发生灾害,乡镇(街道)以及村(居)委员会协助保险机构迅速开展灾情查勘、定损、理赔工作,确保救助、救治、补贴等方面及时到位,有效提高救助效率。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对保险企业的监管职责,强化对民生保险工作过程和成效的监督和评估,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约情况,除通报批评外,视情况从履约保证金账户扣除相应金额,直至取消下一年度参与采购项目的资格,督促保险企业依照政策制度开展工作。四是加大投入力度。健全民生保险保费保障机制,将保险保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每年实际赔付及风险保障变动情况,对保险费率进行调整,确保费率科学合理。与此同时,运用灾害救助资金和财政拨款等方式建立自然灾害民生保险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风险预备费,在预算经费不足时,通过预备费解决。五是注重宣传引导。通过报刊、电视、网络、讲座、培训等形式,加强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政策和保障作用的宣传工作,同时,做好出险后的理赔操作流程宣传,让居民了解出险后如何报案,理赔资料如何收集和递交等,使民生保险惠民利民政策得到更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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