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火锅烫伤眼睛商家不愿赔 探访:多家火锅店缺安全提醒

02.03.2015  09:38

龙虎网讯 市民李先生开开心心去火锅店吃饭,没想到眼睛却被锅内溅出的油花烫伤。就医后的他向商家索赔却遭遇拒绝,消协介入调解也失败。昨天李先生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要个说法。

火锅蹦出油花烫伤了眼睛

近日,市民李先生在中华门地铁站附近的一家火锅店里吃火锅,随着火锅温度的渐渐升高,汤汁也泛开了花,于是李先生便开始往煮沸的汤锅内涮菜。但是意外发生了,就听见一声“”的惨叫,李先生立即捂住了眼睛。原来高温的火锅内已经沸腾的汤汁溅了出来,正好飞到了李先生的眼睛里。同伴赶紧将李先生送到了医院治疗,医生告知李先生他的眼睛已经被烫伤,后期还将影响视力。

事后向火锅店索赔失败

事后李先生拿着病历找到了这家火锅店,然而对方却拒绝赔偿。无奈之下,李先生找到了辖区的消费者协会寻求援助,然而面对消协工作人员,该火锅店的老板依旧认为顾客涮菜的时候,应该自己小心。面对消协的调解失败,李先生表示将会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援助。

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曹义怀分析指出,火锅店应该具有保证消费者安全的义务。就本起消费纠纷来看,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但是作为提供服务方的火锅店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多数火锅店缺少安全提醒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相关人士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因此根据该法规,李先生吃火锅时眼睛受伤,完全可以要求火锅店进行赔偿。

扬子晚报记者昨天也对几家火锅店进行了暗访,结果发现火锅店的安全警示多数都做得不够完善。服务员在上锅底或加火时都没有提醒消费者防止烫伤,而在吃火锅时,面对必用的金属勺也都没有防烫标识或提醒。

扬子晚报记者 陈郁

通讯员 陈颖

 

来源: 扬子晚报   编辑: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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