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4·22”火灾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6.04.2016  10:52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昨天召开,根据初步查明的情况,江苏靖江“4·22”火灾事故被认定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杨焕宁昨天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从初步查明的情况看,江苏靖江“4·22”火灾事故是一起由于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违规动火作业导致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

  杨焕宁:这起事故虽然没有直接造成人员伤亡,但是一名公安消防人员在救援中牺牲,社会影响巨大,从今年一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看,虽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和死亡人数也比去年同期下降,但是近期发生的几起事故都蕴含着极大的危险性。

  杨焕宁要求,针对“4·22”火灾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继续扎实做好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杨焕宁:强化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物品和港口、库场、码头等重点场所及特殊作业、重要设备、储罐区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再组织一次涉及爆炸品、有毒有害气体和甲类、乙类易燃液体以及液化气体储存企业单位的全面检查,加强反应釜、输送泵、油气管线和危化品罐区以及危化品运输的安全监管,研究制定重大节假日和重点时段危化品运输限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