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积极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16.05.2016  19:21

  5月5日,江苏省环保厅对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灌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商振江为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廖朝兵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力全面清理整治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灌南县环境质量改善,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责任。 5月11日,灌南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专门部署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任务,下发了基础设施建设、废气整治、环境监测与执法监管等八个大类29项任务分工表,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确定每月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对整改情况进行汇报、通报,县督查办公室全程参与,对整改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督查,要求各部门通力协作,确保10月底前全面整改到位。进一步落实环保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园区环境问题的根本解决。

   开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灌南县连续开展了“亮剑”、“利剑”、“零点”、“废气治理”、“固废督查”、“信访包案”等各类专项行动,“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模式,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化解信访积案。截止到目前,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8件,移送公安3件;一季度信访总量同比2015年度下降25.8%,成效显著。灌南县将继续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坚持日常检查、重点督查、夜间协查相结合,加强飞行检查,进一步健全多方位、立体式、高密度、全覆盖执法监管机制,形成高压态势,加大处罚力度,对省、市环保部门检查发现的35家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逐一过堂,查实问题,严格按照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从严从重查处到位,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偷排偷放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

   全面排查整治,推进突出问题整改到位。 灌南县从5月1日开始,组织对园区所有企业开展清管集中行动,对重点排水企业开展水平衡调查,企业要按照“明管、固定、硬质”的要求对厂区内所有污水管道进行排查整治,清理企业内部管道,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标志标识、管道流向,规范生产和排污行为,从源头控制偷排问题;拆除所有暗管、废弃管道、私拉乱接管道等;对雨水及清下水管道进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全面整治;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排查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来源、排放量,形成调查报告;对化工园区第一轮47家废气整治企业实行“回头看”,开展化工园区第二轮38家企业废气专项整治,明确整治任务,做到治标固本,实现达标排放;开展固废专项督查和医疗废弃物专项检查,针对存在问题,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对闲置船厂的管理,未经批准,船厂内场地、仓库、车间等不得擅自租赁,并建立周巡查制度;落实化工园区企业LDAR检测及地下水二级标准检工作。

   完善园区基础设施,保障园区健康发展。 灌南县将严格落实沿海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要求,加快推进园区集中供热、固废填埋、危废焚烧等项目建设,拆除所有燃煤锅炉;化工园区回顾性环评要通过审批,完成经济开发区升级并通过回顾性环评;加快推进卫生防护距离内敏感目标的搬迁工作;做好河道大沟驳岸护坡、人行步道、栏杆和绿化,加快化工园区道路的修整、铺设。(戴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