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微教育”创新“七五”普法工作

05.01.2017  09:32

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灌南县司法局创新采用“微教育”法治宣传模式,用“”力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一是“微平台”明法。借助“灌南县司法局”微信、微博等“微平台”传播,通过文字、语音、图像等形式,定期发布全县司法行政部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相关信息;制作新颁法律法规链接到微信页面,让关注该公众号的群众随时随地学习法律法规。

二是“微阵地”宣法。依托各单位、部门党务政务公开栏、LED显示屏、楼道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设计法治文化小漫画、小标语、小提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法治意识。

三是“微景观”释法。结合新农村建设,在有条件的村(居)广场创设县、市法治文化示范点,设立法治标语、法治漫画、法治石雕等微景观,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阐释法律法规,如新安镇的“德法长廊”,新集镇菊花村的法治“微广告”广场,让群众在休闲游乐之余感受法治文化的正能量。

四是“微电影”寓法。组织拍摄微电影《这事儿不能协商》,讲述农村一对不孝夫妻想通过“协商”的名义逼死老父亲,达到霸占老宅拆迁款的目的,百禄司法所通过恩情感化、德法教育,促使夫妻二人认识错误,悔过自新的故事。通过以农村家庭中的赡养问题为原型,小中见大,见微知著,有效提升了寓法的教育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