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撤案17件

27.07.2017  09:55

  日前,江苏灌云县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对今年来的刑事侦查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先后对17起刑事案件予以撤销,10名不构成犯罪的当事人从涉案嫌疑人还原成无案在身的普通公民,在规范刑事执法行为的同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5月,灌云县检察院在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中,先后监督公安机关撤案7件。该院经深入调查、走访教育局、人武部、组织部、出入境管理处等部门,发现还存在不及时撤案的不规范侦查行为给当事人的升学、参军、入党、出国造成一定的影响。针对以上问题,灌云县检察院就法律条款的理解、保障人权的要义、应当撤案或终止侦查的范围等方面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公安机关对今年查办案件进行排查,在侦查活动中既要严厉打击犯罪,又要充分保障人权。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专门组织负责刑事审核、执法监督的法制部门研究落实检察建议,通过全局网页发布《关于落实灌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的通知》,在全局办案单位开展自查、梳理、整改工作,落实专人对2017年案件进行排查,最终发现17起盗窃、故意毁坏财物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遂按照该院检察建议的要求全部作撤案处理,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王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