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多举措落实优抚对象优待政策

29.10.2015  19:00

      今年以来,灌云县民政局紧紧围绕优抚对象生活、医疗、服务等保障事项,认真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给优抚对象实惠不缩水,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一是落实抚恤补助待遇,确保“应补尽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调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并按规定时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2015年全县用于调整抚恤补助经费达142.9万元。

      二是落实医疗保障待遇,确保“应保尽保”。1-6级残疾军人全部纳入城镇医保,7-10级残疾军人及其他重点优抚对象全部参加新农合,参保或参合费用全部由县财政支付,实现全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全覆盖。

      三是落实短期疗养待遇,确保“应疗尽疗”。积极开展老复员军人短期疗养和上门体检慰问活动,共安排老复员军人短期疗养61人次,上门体检慰问老复员军人及遗属100人,发放慰问金2万元。

      四是落实养老保险待遇,确保“应助尽助”。为帮助退伍军人应对“白发浪潮”,积极向退伍军人宣传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优惠政策,加强与县人社局、档案局沟通协调,并提供优质服务,方便他们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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