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司机“羡慕”小偷生财容易 主动请求入伙
11.11.2017 13:28
本文来源: 新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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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江的一名滴滴司机看到他人盗窃,竟然心生羡意,主动要求加入盗窃团伙当“专车”司机,结果触犯刑律,身陷囹圄。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盗窃案,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一审判决滴滴司机小吕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
小吕是一名滴滴司机,每日载人拉客,穿梭在吴江的大街小巷。一天凌晨3点,小吕接到小王的订单,要到一个偏僻的建筑工地去。半小时后小王又坐小吕的车回家。在车上,小吕好奇地问小王,怎么这么晚到工地。而小王毫不掩饰地说自己是去偷东西的,并显摆了刚刚偷得的手机及现金。
看着小王半个小时就弄到了这么多钱,而自己辛辛苦苦跑一天挣不了几个钱,小吕很是羡慕。于是,小吕动了贪念,他告诉小王,如果小王再去偷东西,自己可以帮忙送过去,但是盗得的财物要分给自己一点。小王欣然答应。
过了两天,小王便让小吕开车送其去偷东西,两人到太湖新城的一个工地宿舍区转了一圈,没偷到东西就回去了。又过了一段时间,两人依然贼心不死,经过预谋,在凌晨来到某工地宿舍,小王溜门入室,窃得两部手机及现金2000余元。小吕开车接应,分得300元。当两人再次如法炮制,到另外一个工地宿舍窃得4部手机及现金200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查,小王是个惯犯,四年前就因盗窃被判处拘役。最终,小王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小吕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明知他人犯罪而予以帮助,属于共犯,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犯罪行为时,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千万不能事不关己,更不能助纣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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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017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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