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开展双轮驱动 无锡滨湖区检察院深化检务督察监督实效

02.03.2023  10:11

  “这次执法督察活动,我们发现了两个方面的问题,请你们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立刻整改纠正。”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通过查阅调取案卷、谈话了解情况等方式开展执法督察,并就发现的办案瑕疵及时督促整改。此次执法督察是该院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案件管理”双轮驱动,强化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的一部分。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该院围绕工作实际,探索建立以案件为核心、以督察为主体的常态化监督体制。2022年以来,该院联合各业务部门开展了不起诉案件、认罪认罚上诉案件、捕后轻缓刑案件等执法督察活动,发现问题20余项,提出整改建议10余条并即知即改,努力实现内部监督和办案水平双提升。

  “内部督察是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锻造过硬队伍的有力抓手,检务督察部门加强与案管等部门紧密协作,更易于聚焦重点案件、办案环节,科学、规范、高效地解决问题。”该院第六检察部教导员金天华说。

  近年来,该院优化信息共享,强化办案流程监控,畅通检务督察与案件管理部门对不捕、不诉、不立案等重点案件的信息互通,综合违法违纪线索、律师代理检察案件等信息,研判在规范司法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对办案人员进行风险提醒,督促办案部门擦亮“探照灯”,防范在事前。

  同时,该院依托检察统一业务系统和“三个规定”填报系统,对各类线索实行案件化办理,并对重点个案开展跟踪督察,全面掌握案件办理情况,确保“不走偏”。对有违反检察职责行为,需要追究司法责任的,严格依规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以严肃执纪问责不断强化案件承办人规范意识、红线意识,切实推动检察权依法正确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