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环保监管模式“三转变”实现环保新常态

23.04.2015  12:42

  今年是新修订的环保法正式试行的第一年,为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环保工作,滨海县环保局不断创新环境监管模式,用“三转变”努力实现环保新常态。

  一是查处型监管向服务型监管转变。先后制定了监察人员分片包干制度、环保综合执法网格化监管制度,局领导带队深入企业上门提供服务,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规范污染治理行为,为企业环境管理出谋划策。化解了过去环境监管与服务发展的矛盾,实现在监管中强化服务,在服务中扎实监管。

  二是传统型监管向数字型监管转变。围绕数字化、系统化、标准化、电子化和规范化管理目标,对现有的大气自动监测站进行升级改造,将原监测因子为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仪器更新并新增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因子的监测仪器,形成6项污染物的监测能力;在沿海工业园新建大气自动监测站,实现了氯化氢、氯气、氨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碳2至碳12的挥发性有机物等多种污染因子的有效监测。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环境执法硬件设施,配齐执法车辆及应急设施等监测执法装备,实现末端执法向源头控制、全过程监察、综合管理方式的全智能化转变。

  三是单一型执法向联动型执法转变。针对环保执法工作存在职能单一、效果差等缺点,多次与公安、水利、住建、经信、商务部门联合执法,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全方位制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下一步,计划以县环保部门原有监管执法人员为基础,从县各相关部门抽调部分执法人员组建起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形成环境综合执法的强大合力,由原来的“单打独斗”变为“合力斩污”。(贡桂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