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环保“五措施”夯实危废环境安全防线

21.04.2015  08:36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环境安全,滨海县环保局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危险废物的经营、贮存、转移、运送、处置等工作。

  一是摸清监管底数。全面摸清全县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基本情况,列出监管清单,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实施全程监控。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严密监控,杜绝管理盲区,确保危险废物环境安全可防可控。

  三是抓好源头控制。积极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推行清洁生产,改良生产工艺,尽量从生产环节控制和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促进源头减量化。

  四是强化应急管理。督促、指导危险废物有关单位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意外,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

  五是完善管理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建立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员工培训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规范、高效。(孟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