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探索组建联合职工之家

01.12.2014  13:23

近日,滨海县总工会出台《关于小微企业组建联合职工之家的实施意见》,解决小微企业规模小,职工人数少,基础条件差,建立职工之家难的实际困难,采取组建联合职工之家的形式,促进小微企业职工之家建设。

一、较大企业牵头建。文件明确,小微企业中的较大企业作为组建联合职工之家的牵头企业,制定建家方案,提供建家用房,添置建家设施,将联合职工之家建好后,安排小企业职工到联合职工之家参与活动,保证建家困难的小企业职工享受职工之家的温暖。

二、相邻企业参与建。文件要求,没有独立建立职工之家条件的相邻企业,积极参与联合职工之家建设工作,向牵头企业提供部分资金,或桌凳、电脑、书籍、书橱、文体活动器材等,做到发挥各自优势、各自特长,把联合职工之家建设好,活动好,管理好,服务好,努力提升联合职工之家的创新创优能力。

三、便于活动适中建。文件提出,联合职工之家建设要科学规划,共同商定,选址适中,便于活动。按照行业,就近相宜的原则联建。联合职工之家所在地与相邻小企业的半径距离一般不超过2公里。

四、加强指导规范建。文件强调,小微企业组建联合职工之家是一项新生事物,业务性强,协调性高,牵涉面广,一定要加强指导,确保规范。全县工会干部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帮助做好联合职工之家的选址,用房设备购置、制定规章制度,按程序选举工会领导班子、设计年度活动方案等工作,努力使联合职工之家有条不絮的开展活动,不断增强对职工的吸引力。

五、用活资源扶持建。文件要求,各级工会要用活各种资源,动员社会力量,筹集资金,用以奖代补的形式,对验收合格的联合职工之家进行奖励扶持。县总决定,每年挤出资金100万元,协调企业出资300万元,争取县内外企业家捐资200万元,向县财政申请民生工程投入100万元,解决全县规划的280个联合职工之家的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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