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督办滆湖常州市武进区境内非法填湖造地违法案件

22.10.2014  12:35

9月5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来厅汇报滆湖非法填湖造地违法行为整改落实情况。李亚平厅长听取了汇报,并就加快落实整改提出要求。韩全林副巡视员,厅办公室、工管处,省水政总队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听取了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滆湖违建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后,李亚平对常州市武进区组织落实整改,并就进一步规范滆湖湖泊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的通告表示肯定。他指出,滆湖是我省太湖流域重要的调蓄性湖泊,是常州市及武进区重要饮用水源地之一,依法保护湖滆湖事关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生态环境保护、防洪和饮用水安全。他强调,要高度重视湖泊保护工作,思想认识上要高度统一,不能只顾眼前利益,坚决打击违法行为,坚决查处违法项目,切实维护水利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李亚平强调,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特别是作为全国水利综合执法试点,要进一步增强湖泊保护意识,大力加强水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强化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切实提升水行政执法水平。他要求常州市武进区政府按照省水利厅的督办要求,依法坚决按时查处,尽快恢复湖泊滩地原貌。

韩全林对常州市武进区落实整改滆湖违法行为和进一步加强水政执法巡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常州市武进区政府副区长郑政平对省水利厅多年来关心和支持武进水利工作表示感谢,并表示,武进区委、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对违建项目积极落实整改。

2013年2月中旬起,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嘉泽镇及经济开发区在滆湖保护范围内非法填湖造地,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多次派执法队员现场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恢复湖区原貌,并接受调查处理。但违法单位不听劝阻,继续强行施工。去年9月16日,江苏电视台《政风热线》栏目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曝光。9月22日,省防指下达了《关于严肃查处滆湖常州市武进区境内非法填湖造地行为的紧急通知》,省水利厅多次派出督查组现场督查,并将该违法行为列为省级督办重大违法案件。(供稿:厅办公室 栾庆明 省水利信息中心 姚吟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