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得去”“管得住”“矫得好” 溧阳市检察院画好社区矫正监管同心圆

30.05.2023  10:28

很幸运,能成为‘三省六市’社区矫正协作机制的受益者,很难想象,若没有这个协作机制,我的就医过程必然少不了波折……”社区矫正对象武某说。他是自江苏省溧阳市检察院联合浙江长兴、安吉,安徽广德、郎溪等地相关部门签订《苏浙皖“三省六市”社区矫正工作跨区域协作机制协议》以来的第七名受益者。

溧阳地处苏浙皖三省交界,2021年,溧阳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在日常社区矫正检察中发现,一些社区矫正对象因为生活和工作需要,会经常往返于周边地区,超出监管范围而受到训诫等。为推进解决社区矫正监管难题,溧阳市检察院会同苏浙皖“三省六市接边地区建立社区矫正跨区域协作机制,并于2021年10月与苏浙皖三省共12家司法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共同签署《协议》,进一步规范苏浙皖接边地区社区矫正人员外出申请审批、协助监管和检察监督工作,依托区域协作让社区矫正人员“出得去”“管得住”“矫得好”。

三十多岁的武某是溧阳人,住在安徽省广德市一家公司宿舍。因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广德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在广德市某司法所接受矫正,期限自2020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5日。2022年10月,武某因身患尘肺病,需经常往返溧阳与广德。依据《协议》规定,受广德市司法局与检察机关委托,溧阳市检察院联合溧阳市司法局依法对武某在溧就医期间进行监督管理。2023年5月6日,溧阳市人民医院医生告诉武某,因为其坚持治疗,病情得到了控制。

据悉,武某并非个例,溧阳市检察院通过梳理近两年来社区矫正对象请假情况发现,申请跨区域就医的73人,占请假总数13.2%,且多为慢性疾病需连续性就医。《协议》的出台明晰了委托监管流程,建立异地就医“检察+司法行政”共同临时性监管监督机制,打造了一条由社区矫正执行地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发函,委托就医地对应机关通过“线上平台监管+线下报到”的共同监管模式,确保能及时掌握其行动轨迹,不仅打破“画地为牢”的固化模式,还为社区矫正对象就医提供了便利。截至目前,该院共为17名社区矫正对象来溧就医提供异地监管,未发生一起脱漏管事件。

为进一步释放机制效应,溧阳市检察院干警在社区矫正日常检察中,针对社区矫正对象有异地经营需求的,主动向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咨询服务,并协助社区矫正对象两天内办理跨区域矫正申请,打破地域限制门槛。目前,溧阳市检察院已帮助5名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协调企业运行事项,确保企业正常经营不受影响。完成异地信息协查20人次,接收异地托管机关反馈信息40余次,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异地视频探视、亲情帮教”10余次。

“《协议》的出台实现了从‘束行’到‘塑心’的转变,完成了从单打独斗到区域合作的变革,让社区矫正对象‘走得出’也‘管得住’,切实维护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着力提升社区矫正管理水平和检察监督质效。”溧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赵俊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