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院:公诉人春节期间普法宣传防酒驾

03.03.2015  13:07

  春节期间,溧水区检察院公诉干警当起了义务宣传员,利用春节走访亲友的时机,做好预防酒驾普法宣传,为创建“法治溧水、平安溧水、和谐溧水”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针对春节期间亲朋好友聚会多,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危险驾驶类案件频发的特点,春节前夕,溧水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将危险驾驶类案件频发的原因、认定标准、危害后果等进行梳理,并要求公诉人做好预防酒驾普法宣传工作。春节期间,该院公诉干警秉承“传递法治精神,从我做起”的理念,不仅做到“不饮酒、少饮酒,饮酒后不开车”,自觉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更是主动告知身边的人危险驾驶罪的构罪条件、存在的危害性及严重法律后果,并以办理的典型案件警醒亲朋好友“侥幸心理不可有”,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