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鼓楼公安分局“三个强化”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27.10.2016  20:25

  今年以来,鼓楼分局始终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强化领导接访和制度建设,抓好信访工作,由于化解及时有效,大大减少了新的信访积案的形成,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强化初访接待,促进依法信访规范办访

  将信访工作纳入全分局业务工作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重点抓好信访案件的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化解稳控工作。一是注重信访秩序的维护。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法律规定,加强对不按规定上访并扰乱相关单位或公共场所秩序、进京造成非访登记的信访人员的打击处理力度。二是严格执行局领导坐班接访制度。该局一直都有较好地坚持局领导坐班接访制度,每周二、四局领导坐镇值班接访,或者信访者要求领导接访时能及时安排值班领导到信访室接访,近距离倾听群众诉求、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三是严格按规定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对公安部、省、市交办、转送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及省厅交由辖区公安机关录入的到省进京上访事项,层层明确责任,竭尽全力化解。

   二、强化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主体能力素养

  结合正在全国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倡导全分局学习之风。一是鼓励民警参加司考和公安机关的中、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将参加中、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纳入考评,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前置条件,激励和倒逼民警加强学习,鼓励民警积极参加考试,通过以考促学提高民警办案能力和水平。二是学习党纪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全身心投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证社会长治久安的工作中去,做到每一名公安民警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用实际行动报效祖国,让每个公民在每起案(事)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学法律法规。重点倡导学习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提高民警的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强化办案程序意识,坚持程序正义,减少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情形,进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四是加强办案技能培育。重点强化故意伤害类案件的办理工作,从接处警、及时受理、及时调查取证特别是及时确认、控制案件嫌疑人方面作了积极探索,树立了一批样板案件和一批办案能手,在全分局范围内形成故意伤害类案件的规范办理模式,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因该类案件办理不当而引发的信访。

   三、强化监管规范,培育办案民警法制意识

  结合该局工作实际,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将执法监督管理责任分解细化,明确各单位、各警种、各岗位的责任。一是加强案管中心建设。各案管室对历史案卷进行清查整理,完善案卷目录,健全借阅和领取登记制度,做到已办结的案件统一归档保管,在侦案件明确具体卷宗保管人。二是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出台了现场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执法执勤活动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记录仪数据的提取、保管进行规范和明确,提高民警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防范意识,有效减少涉法信访、投诉,维护当事人及民警的合法权益法律武器,提升民警执法形象、有效收集违法犯罪证据。三是严格按照公安部“四个一律”的要求应用执法办案区。对全局有条件的执法办案区进行升级改造,从硬件建设和软件上达到规范要求,不符合条件的执法办案区予以停用,安排专人对所有治安处罚以上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同步录音录像资料进行逐案、逐人验收,没有在执法办案区进行询(讯)问的,不得审核批准处罚或强制措施,充分保障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保证言词证据收集过程的合法性。四是认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定期对已办理的刑事、行政案件进行评查,每月进行网上集中抽查,每季度进行执法质量讲评,保证执法办案质量,减少因执法不规范而引发的信访案件。五是学习推行办案积分制考评办法。将执法办案积分评定结果作为衡量部门和民警工作绩效、表彰奖励、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和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用新的考评激励措施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大大减少涉法涉诉信访。(徐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