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通过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长江夜游"或涉环保违法

31.10.2014  21:52

  新华报业网讯 11月1日,南京将推出“长江夜游”项目。不过,今天,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委主任韦昌明在其好友圈发布的一条消息却引起了轩然大波:“长江夜游项目并没有环评,对夹江水源地影响如何,建议环评通过前游船暂不起航”。

  记者了解到,随着南京滨江风光带一期的建成,璀璨绚丽的夜景已经成为景区最吸引游客的特色。为了满足游客的需求,长江夜游轮渡计划逐渐浮出水面。据南京市旅游委副主任郑晓明介绍,“夜游长江”项目在旅游委与南京轮渡公司的合作下逐步成型,并在11月1日起试营业一个月。据了解,轮渡夜游基本安排在周末晚间7点左右,分为包船与散客两种购票方式,每晚安排2—4艘轮渡负责接驳,预计票价在80/人左右,游客须提前预约。具体路线为:1,中山码头至长江大桥;2,上新河码头至青奥村“南京眼”,游玩时间为一个小时。

  那么,韦昌明的建议有没有道理?记者咨询了省环保厅环评处负责环评工作的钱阳。她告诉记者,根据环保部2号令,需要环评的项目有明确的“分类项目明录”,夜游项目按照政策,不属于“建设项目”,所以应当是不需要做环评的。但是如果其中有码头,那是必须要通过环评的。“但是,问题更关键之处在于,夜游线路要通过南京饮用水源地,这就涉及另外的法律法规了。

  记者又联系了省环保厅流域处副处长黄卫。她告诉记者,她的同事已经专门去看了相关线路,“长江夜游线路确实要通过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而根据江苏省饮用水源管理的相关法规,一级保护区内不允许任何人为活动。那么,环保部门对此将采取什么措施?她建议记者采访南京市环保局。

  不过,南京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钱峰以及分管环评的副局长刘久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对此事具体如何处理并不了解。作为夜游长江项目的主管单位南京市旅游委同样表示,这个事情他们不清楚。而游船公司解释,线路已经避开了取水口,游船上的垃圾污物不会排进长江,将直接回收。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杭春燕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