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厅被查马仔"投案" 睢宁检方拨谜团依法公诉疑犯

03.11.2016  14:34

  游戏厅内暗藏赌室,被警方查封,老板授意马仔“投案”顶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严审细查,将两名真正的经营者依法追诉。这起开设赌场案经法院一审判决后,四名被告人均没有提出上诉,已于10月19日送监服刑。

  这家游戏厅名叫“帝国动漫”,位于江苏省睢宁县城繁华的中山路上。2015 年2月27日(农历正月初八),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对其突击检查,发现游戏厅内暗藏31台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遂依法将其查封。公安人员询问了游戏厅员工,她们称游戏厅“老板”是“四十来岁、短发、中等身材”的孙安。

  一个月后,孙安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承认了设置赌博游戏机、招徕他人上机赌博、从中非法获利的事实,后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2016年3 月7日,孙安和游戏厅聘用的负责赌博机装配修理的于彬,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移送睢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看起来并不复杂,犯罪嫌疑人也供认不讳。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在审阅案卷后,却从中发现了疑点。

  该游戏厅证照齐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是李青。孙安称,自己与李青是朋友,游戏厅原由李青经营,2014年12月底双方达成口头协议,李青将游戏厅转让给孙安经营,但营业执照并没有作变更。孙安还称,游戏厅内的赌博机是他接手游戏厅之后添置的,与李青无关。

  检察官据此分析,孙安的说法有不合理处,与其他证据也存在矛盾。比如付给李青的“转让费”,孙安说是20万元,而李青却说具体数额“记不得了”“大约十几万元”,双方说法对不上。孙安原是一名普通的客车司机,20万元对其本人和家庭来说,都不是个小数目,怎会连一纸合同都没有呢?

  孙安还称,他是在2015年2月22日(正月初三)才将赌博机放置到游戏厅的,到2月27日被查,仅仅运营6天,获利最多“万把块钱”。而相关部门对赌博机数据的“解读”,证实赌博机2015年2月11日即投入运营,至2月27日牟利累计达30.67万元,显然孙安说了谎。

  孙安究竟是不是游戏厅的“老板”,也要画个大大的问号。卷宗材料反映,公安机关突击检查游戏厅时,孙安并不在场。指认孙安是“老板”的那几名游戏厅员工,都是新招的,上班时间最长的也不过两个月,不是没有“张冠李戴”的可能。

  承办检察官在对相关证据综合分析后,2016年3月24日将孙安传唤到检察院,与其正面接触。

  孙安称赌博游戏机是他在安徽某地一个电子市场内购买的,当检察官追问购买地点以及如何与卖家联系等具体细节时,孙安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检察官又与孙安聊起了“游戏厅证照”的话题。“经营游戏厅得有两三个证吧,是文化部门发的,但我不知道叫什么证。”孙安回答着。其实,检察官早就了解过,经营游戏厅除了需要工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外,还需要消防、治安、文化、税务等部门颁发相关许可证,显然身为“老板”的孙安不该对这些常识一无所知。

  李青曾在公安机关作证,游戏厅转让给孙安经营后,相关证照也都交给孙安了。而此刻当着检察官的面,孙安却给出另外一个说法,他说这些证照都在罗梁手上。“罗梁是谁?你作为老板为何不保管这些证照?”检察官顺势连续发问,孙安的话语中漏洞百出。

  最终,检察官对其进行政策法律教育后,孙安交代了事实真相。

  这家“帝国动漫”游戏厅,其实是李青和罗梁合伙出资经营的。孙安曾是一名营运客车驾驶员,2014年下半年在家待业,因和罗梁是亲戚,孙安便到游戏厅帮李青、罗梁二人照看生意。和游戏厅其他员工一样,孙安每月领取2000元左右的工资。后因游戏厅生意低迷,李青和罗梁于2015年春节前购买了赌博机偷偷放置在游戏厅内,他们认为,春节期间相关部门管理较松,能趁机大赚一笔,没想到很快就被公安机关查获了。

  由于游戏厅事务大多是孙安来打理,新来的几名员工也是孙安负责招聘的,所以案发后有的员工才会指认孙安是游戏厅老板。李青和罗梁得知这个消息,便提出让孙安以“老板”身份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顺便把事情“”下来。孙安碍于情面不好拒绝,只好答应,并在案件侦查阶段侥幸过关。没想到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面对究根问底的检察官,他的谎言再也编不下去了。

  2016年3月24日、25日,“帝国动漫”游戏厅真正的老板李青和罗梁分别被检察机关传唤到案,二人对在游戏厅内放置赌博游戏机、牟利3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6年4月15日,睢宁县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对被告人李青、罗梁、孙安、于彬提起公诉。8月11日,上述四人分别被该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8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罚金。(王威 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