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闸执行快速出击 及时结案维护当事人权益

10.11.2016  19:35

  “张法官,我发现刘某的汽车停在院子里,他应该在家的,你们快过来!”11月8日上午10时许,南通市港闸区法院执行法官张国华刚刚接待好两名当事人,又接到了申请执行人王某打来的电话。执行契机不容错失,他顾不上喝一口水,迅速拿起案卷材料,奔赴刘某所在的通州区兴东镇。

  王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本系夫妻关系,双方协议离婚后因为财产分割发生争议,经法院调解,刘某应当在今年9月份前支付王某26万元,但刘某一直没有自觉履行,王某遂向港闸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港闸法院随即对刘某名下的房产、车辆采取了查封措施。

  赶到兴东镇后,张国华在刘某经营的饭店找到了他,并确认饭店门前停着的汽车就是之前在车管所查封的那辆。为避免刘某抗拒执行,张国华一方面果断向单位请求支援,对车辆采取扣押措施;另一方面向刘某释明法律关系,督促其自觉履行。11时许,港闸法院3名增援干警赶到现场,刘某的思想防线开始松动,表示愿意到法院与王某和解,并主动将汽车开到了法院。为趁热打铁,张国华放弃午休时间,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刘某提出的由于房产未能及时出售导致没有履行协议的说法得到了王某认可,最终双方顺利达成分期履行协议,一起执行纠纷在接到申请人电话3个小时后得到了圆满化解。 (金琦 张善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