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灌南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展开

13.06.2016  19:36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连云港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安排,以及《关于开展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结合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实际,近日,灌南县住建局制定了《2016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在全系统开展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此次活动从6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以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和本县范围内房屋、市政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为主要活动范围。一是重点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宣讲活动覆盖到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重点项目,施工企业要组织观看有关建筑安全为主体的宣教片,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浓厚氛围,开展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宣讲活动;二是深化安全生产宣传咨询。6月16日该局将配合县安委会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启动仪式和广场咨询活动。该局将在6月21日住建系统安全宣传日,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手段,面向广大建筑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三是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四是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2016年连云港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积极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此次活动还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认真查处未办理立项、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就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以及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同时,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相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