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区“五严禁”整治建筑施工环境

29.04.2015  11:19
 

今年以来,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五严禁”,规范整治建筑垃圾,严控带泥上路,施工扬尘、高空抛撒、噪声扰民,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边的影响,改善民生环境。
  工作中,该局牢固树立“在执法中管理,在管理中服务”的执法理念,加强沟通协调,强化源头管理和综合治理,净化建筑垃圾运输环境。一是严禁不具开工条件的工地,严格勘验项目开竣工现场,不断整改完善,直到具备开工条件方批准开工。二是严禁施工不达标。严格按照《赣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要求,做到进出道口设置挡水坡、冲洗槽(洗车池)、沉淀池、冲洗高压水枪,并落实专人清扫保洁,禁止带泥上路污染路面,并对内场道路实行硬覆盖;同时对市政建设工地按照“打围、清渣、降尘、便民”的要求,进行立面围档。三是严禁建筑灰尘、噪音,规范建设工地围墙的美化、亮化和建筑主体立面封闭施工,确保建设工地做到立面封闭(围档)、围墙靓丽,实现静音降尘。四是严禁高空抛撒。要求各建筑工地在清理楼层建筑垃圾和拆除封闭密度网、竹跳板时先行洒水,装袋清运建筑垃圾,杜绝高空抛撒;并坚持从各楼层间拆除运走竹跳板和密度网,严禁往下乱扔。五是严禁堆放建设工地场内的渣土和建筑垃圾,定期清运,不能清运的渣土用地网或密度网遮盖,定期洒水处理,长期堆放的实行种草覆盖。对粉尘材料一律要求入库,杜绝露天堆放。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该局强化监控,重点对新开工的深基坑工程、主干道临街工地、土方开挖量大的项目,实行全天候的监控。同时,调度好全局力量,坚持日常巡查制度、专项检查制度,以及夜查制度、督办制度和不良行为的档案登记制度等,实现建设工地的长效管理;还加大处罚力度,对特别严重的将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降低项目经理的资格等级并影响企业资质。(张永进  刘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