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

21.06.2016  23:53

  近日, 连云港第13届市政府召开第47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审议通过了《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
  会议首先听取了市法制办主任秦国臣同志关于《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对《意见》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新时期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积极应对新形势下面临的新挑战、努力提高涉法事务处理能力的有效途径,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创新社会治理具有积极的意义。会议明确2016年底前,市、县(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各园区板块普遍设立政府法律顾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需要设立多种形式的政府法律顾问,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体系。
  市长项雪龙同志在会议上强调,全市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积极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切实增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