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起连云港市两级法院将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

03.05.2015  14:55

  【连网】(记者 徐理想 通讯员 方帅 宋继林)5月1日起,我市两级法院将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据介绍,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是人民法院立案制度的重大变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后,人民法院应改变以前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并存的审查形式,改变为形式审查。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都必须登记立案。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不予登记的案件,如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所诉事项不符合人民法院主管等情形的起诉,人民法院不予登记立案。除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不予登记情形外的其他诉讼,只要符合起诉规定的形式要件,人民法院都予以登记立案。

  在此之前,我市法院就已经先行先试,研究确定东海县、连云区法院为试点单位,积极探索立案登记工作,为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奠定坚实基础。目前,全市法院立案部门已经组织开展摸底调研,准确研判立案登记制改革对案件数量的影响,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在人员配备、诉讼服务设施完善上做好充分准备。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