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局加强网购高峰期促销活动监管

08.11.2016  20:07


  双“11”、双“12”网络大型促销活动即将到来,为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维护网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连云港市工商局自本月初开始,采取措施加强网络促销活动监管。
  一是开展在线监测。依托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系统,结合对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问题集中商品的梳理,加强对辖区重点商品、重点网站的在线监测,及时发现和查处网络团购经营活动中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非法有奖销售、不公平格式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后续落地查处,坚决打击网络市场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行为。
  二是查处网络侵权行为。通过网络搜索、在线监测等手段,主动发现互联网领域侵权行为,加大打击查处力度。重点加强对发布虚假信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实施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监管,依法打击网上虚假宣传、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不正当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涉及网络商标侵权、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行为。
  三是开展网络商品质量抽检。在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针对本地重点商品水晶珠宝制品及消费者关注的重点商品开展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检测。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案件,严格遵循过罚相当的原则,及时依法查处。
  四是畅通网络消费维权渠道。多方位开辟消费保护渠道,及时受理处理团购消费投诉举报,及时查处侵害团购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责任,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提高消费纠纷处理能力。积极发挥消协组织的作用,就损害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并采取约谈经营者、发布消费预警等措施,推动网络消费维权关口前移。
  五是开展舆论宣传。通过新闻报道或专题栏目合作等方式,主动向各类媒体推荐重点宣传题材,反映政策措施、整治成效。通过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网络消费提示,提醒网上购物需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增强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