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高港区探索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

24.10.2016  17:38


  为简化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流程,降低退出成本,泰州高港区制定《泰州市高港区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办法(试行)》,在全市率先探索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
  《办法》明确了适用于简易注销的六种情况: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二年的(以公示年度报告信息为准);经营者死亡或者丧失经营行为能力的以个人经营的;依法被撤销或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的;不在登记的经营场所经营或经营场所不存在,未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收到有关行政机关吊销、撤销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满的通知后,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当事人逾期未办理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其他情形。
  目前,高港区筛选出第一批适用上述情况进行简易注销的个体户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发布15日后,将对未主动申请办理且未提出异议的个体户进行直接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