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温州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不收费

23.12.2016  22:35

  【温州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 国土部回复:自动续期 不收费】针对温州当地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今天,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指出,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会商后回复,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不需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此前报道:温州住宅用地产权到期非个案 自动续期亟待细则

  近日,温州商品房的土地年限到期如何续期引发普遍关注。

  4月18日,温州市国土局相关人士在电话中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有关"土地续期费用为总房价的三分之一"存在误解,目前全国层面尚无土地年限续期如何执行的实施细则。

  根据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初步摸排,仅在温州市区,土地使用年限在2017年12月31日前过期的房产就有600多套。到2019年底到期有1700多宗,主要集中在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等特定区域、特殊时期的特定房屋。

  "截止到目前,还没有1例续期成功办出,为尽快解决,方案正在研讨中,目前尚未确定。" 温州市国土局相关人士如是介绍。

  当日上午,温州市委、市政府已专题听取温州20年土地使用证到期的工作汇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已责成温州市国土资源局报告相关情况。

  温州土地使用权续期并非是孤立个案,也不是首次出现的土地使用权到期的事件,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青岛、济南、深圳都遇到此情况,且都在市级层面提供了解决方案。

  "根据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如何续期,是否有偿续期,如果有偿需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及如何缴纳,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和实施细则。"原国土部地籍司副司长向洪宜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向洪宜称,房子陆续到期怎么办,并非是一个部门说了算,也不是财政部或者人大法工委能定的,需要整体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