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部署清理含有“特供”“专供”等内容的广告

22.10.2016  15:34


  近期,部分生产经营者在广告宣传中利用“特供”“专供”国家机关名义推销商品,宣扬奢靡之风,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欺骗误导消费者,对此,省工商局根据总局统一部署,从2016年10月至2017年2月开展清理整顿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等内容广告专项行动,以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遏制社会不良风气,树立广告正确导向。
  此次专项行动以酒类、食用油、乳制品、饮料、茶等日用消费品为重点商品,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的清理检查和电视、报纸、期刊、广播、互联网等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着重清理含有以下内容的广告: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等类似内容的;利用与国家机关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地点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及利用国宴、国宾等内容宣传“特供”“专供”的;假借“特供”“专供”或“内部特供、专用”等类似名义推销商品、服务,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专项行动中,工商(市场监管)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以形成合力,提升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