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局大力开展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

28.06.2017  04:42


  为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净化市场环境,提高市场主体登记数据质量,苏州市工商局依据《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和省工商局《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操作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专项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展开。
  一是周密部署,确保清理工作靶向准确。加强业务培训,及时组织业务骨参加省局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培训,提高工作水平,严格按照“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的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动合作,实现数据信息共享。明确清理范围,将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确定为清理工作对象,充分利用工商业务信息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拟清理企业住所、联系方式、经营范围等基本内容,进一步明确清理机关。
  二是严格程序,确保核查清理工作有理有据。通过实地调查、电话联系、走访等方式对拟清理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对企业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现场拍照留存,由企业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物业公司等作为第三人在现场检查记录表上盖章或签字,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和证据固定工作,依法依规确保程序规范、证据充分,减少履职风险。同时,加强与国税、地税部门联系,对拟清理企业连续两年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事实进行书面确认,并以此作为企业长期未从事经营活动的有力证据。针对正在经营、不知晓年报政策的企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责令限期补报年报;对已歇业、能联系到投资人或主管部门的企业,向其宣传事中事后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责令其限期办理注销登记;对特殊原因暂不宜作出吊销处罚决定的企业,通知其提供材料并注明理由和原因,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
  三是统筹兼顾,确保核查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在实地核查及日常监管巡查时,向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宣传解释此次核查清理拟吊销企业的意义,争取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引导企业依法履行年报公示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充分认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危害和后果,鼓励企业加强自身信用建设、诚信规范守法经营。同时,在开展拟吊销企业核查清理中,主动延伸服务,对发现的未年报企业,及时指导完成年报公示工作,做到应报尽报,减少未年报市场主体基数,提高登记数据质量和企业年报公示率。

省工商局围绕企业“双问”需求开展商事制度改革培训
  针对“问诊于企、问计于民”走访调研中企业反映的工商行政管理局
淮安金湖局采取多项举措确保年报工作顺利开展
  2016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开展以来,淮安市金湖县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在总结往年年报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有序推进全县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全县应报市场主体21485户,截至6月8日,已年报录入16679户,年报率达77.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