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超前完成“清欠”阶段目标 清偿进度居全国前列

31.10.2019  18:01

  10月29日,记者从江苏省政府相关会议上获悉,截至9月底,全省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偿率达78.3%,超前完成国家要求的“到今年底前清偿一半以上”的阶段性目标任务,清偿进度居全国前列。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部署。今年以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江苏省各设区市政府、省各有关部门组织对历年来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坚持边排查边清欠。

  总部位于南京的一家文化类国企,经监管单位省财政厅排查,拖欠账款4139.16万元。截至9月底,该企业已清偿欠款2870.27万元,提前完成年初报送的全年清偿60%的目标,并力争年底前欠款全部“清零”。

  为加强督查,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审计厅、江苏银保监局等部门成立4个核查组,分赴13个设区市开展清欠专项核查。省审计厅对“零报告”地区进一步核查,防止漏报瞒报,摸清拖欠底数,提高数据准确性。用活财政“杠杆”,对于清欠任务重的地区,省财政厅指导其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适当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等方式,确保清欠资金足额到位。对于未完成清欠目标的地方,落实“限制令”,压减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以后年度在调整后水平基础上从严控制。

  截至8月底,苏州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偿率达96.9%,清偿进度全省第一。 “我市将清欠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范围,推动清欠工作专项督查常态化,遏制‘边清边欠’‘清完又欠’。并利用好苏州信用体系平台,联合各部门对拖欠主体联合惩戒。”苏州市副市长陆春云说。

  推进清偿,还需继续探索建机制、设“门槛”。为严防新增拖欠,江苏省要求对政府投资类项目,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从源头制止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等行为。

  “冲刺”最后两个月,江苏省将以省本级为重点,加快推进清偿进度。目前清偿进度较快的,按原定计划逐月抓好落实,有条件的力争尽快全面“清零”;清偿进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确保每月清偿率比上月明显提高。目标对于100万元以下无分歧欠款,10月底前清偿到位;并确保年底前对无歧义欠款“清零”。(付奇)

  来源: 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