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放假通知

23.03.2015  10:18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4月5日(星期日,清明节)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节假日期间,请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