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刊文谈混合所有制:要进一步向民营资本打开大门

30.07.2015  19:28
  毫无疑问,混合所有制是国企改革的关键命题。在新一轮国企改革不断深化、顶层总体设计呼之欲出的关键时刻,7月27日人民日报刊发了题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新视角》的署名文章,就新形势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目的、意义和可实现路径进行了系统阐述。   文章认为,新一轮国企改革中的混合所有制有两处新意。首先,以前讲混合所有制是以股份制为主题,从股份制引出混合所有制经济,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混合所有制经济独立地提了出来。其次,《决定》指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就是说,混合所有制经济既是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又是非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   为什么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文章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深化了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功能和目的的认识:既是为了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提高其竞争力,更好地发展国有经济;也是为了扩大民营资本等的发展领域,让民营资本更多进入国有经济,更好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文章指出了目前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着重注意之处。第一,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应以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目的,从而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第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应是双向混合,而非单向混合。要进一步打开大门,过去民营资本没有进入的某些产业包括垄断性产业,也可以让民营资本进入。第三,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由谁控股应具体分析。既不是让民资侵蚀国资,也不是让国资侵蚀民资,而是要共同发展。   文章强调,国有资本参股民企,民营资本一般要取得绝对或相对控股权;民营资本参股国企,国有资本也要保值增值。所谓保值,就是存量资本要保持原价值,不能流失。有的国企既无关国计民生又经营不善,可由民资控股。所谓增值,就是要扩大资本、做大蛋糕。在扩大投资或进行新投资时,可按照投资项目的性质和国资民资投入的比例,由国资控股或由民资控股。民资参股国企,即使没有控股权,也扩大了经营范围,有利于缓解贷款和资源利用方面的困难,可获得增大蛋糕中的一块,有利于自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