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深松整地作业试点县(区)出台实施方案(专题报道之一)

13.10.2015  15:26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机深松整地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5]6号)要求,在充分调研,多次沟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局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机深松整地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农机管[2015]6号),确定深松整地工作采取项目管理、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由试点县(区)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目前,各试点县(区)已全部出台深松整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汇总各地方案情况看,有如下特点: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深松整地是改善耕地质量、提高粮食产量、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手段。各试点县(区)农机、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协调,根据省级农机、财政两厅局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协商制定方案。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文件,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赣榆区和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农机、财政两局实施方案。 

   二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试点县根据本地耕地状况、深松机具数量、作业能力等实际,在引导自愿的基础上,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乡镇和实施主体,力争做到连片规模,整体推进。宿城区方案中不但明确了实施地点、实施面积及实施主体,同时还要求实施主体签订项目承诺书,做到任务到点、责任到人。射阳县农委组织评审组,择优选定试点乡镇和项目主体,并在网上对外公示不少于7天,做到阳光透明,规范操作。 

   三是健立机制,加大监管。 农机深松整地监管核查难是实施过程中面临现实的问题。多数试点地区充分发挥基层优势,积极探索出台作业质量核查办法,部分试点县探索引入第三方核查机制。射阳县农机部门通过质检人现场巡查、农机部门不定期抽查和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核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作业质量和任务的完成。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个别县(区)实施方案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未明确试点任务区域、作业主体及核查办法等。当前,“三秋”机械化生产已经拉开序幕,深松整地作为试点县(区)“三秋”机械化生产的重头戏,各地要扎实做好各项组织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加快作业进度,加强核查管理,确保资金和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