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首次聘24名法律顾问 深度参与决策

03.05.2016  09:57

  法治政府,重在依法行政。在日前召开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省政府主要领导为24名省政府法律顾问一一颁发了聘书。

  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聘任法律顾问,这在江苏省政府层面还是首次。而纵观全省,法律顾问正在成为各级政府的“标配”。

  法律顾问成政府“标配

  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江苏要在未来发展中占得先机、赢得主动,必须同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使法治成为江苏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一大创新举措。“法治政府建设涉及政府各项工作,涵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既需要公众深入参与,也要充分听取专家意见。”省法制办主任于爱荣介绍,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成立后,主要为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省政府首批聘任的24名法律顾问,均是从事法律研究和实务工作的专家学者,理论素养高,实践经验丰富。“法律顾问面向全国选聘,体现了广泛的代表性。”于爱荣介绍,24位法律顾问有2名来自国务院法制办、5名来自高校和科研院所、13位来自律师事务所。13位知名律师顾问中,2名来自北京和上海。

  按照“时间表”,今年底前,法律顾问制度将覆盖全省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委员会既是各级政府处理法律事务的智囊团,也将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高端智库。

  重大决策过程多参与

  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并非“赶时髦”“做摆设”,法律顾问也不能停留在列席政府会议、审查政府文件上,肩负的责任和担子很重。

  省领导在颁发聘书时,对法律顾问提出殷切期望,希望大家深入基层和群众,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问题,社会普遍关切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热点问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在此基础上,全面参与政府立法、重大决策、行政管理和疑难案件处理,提出法律咨询意见,为政府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运行提供保障。

  一般而言,政府部门领导擅长政策层面的谋划,律师擅长从法律层面考虑问题,二者结合,政府决策就多了一种视角,多了一份思考,多了一份决策科学的保障。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主任薛济民是此次省政府选聘的法律顾问,同时兼任南京市政府法律顾问,过去3年曾参与南京关停落后低端企业、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等决策,推动了政府依法行政、规范行政。

  “律师、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身份相对独立,社会接触面广,化解矛盾的实践活动多。”薛济民介绍,担任省政府法律顾问后,将结合日常法律活动梳理出带有共性的问题,提出决策建议供省政府参考。今后,我省将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运行机制和激励制度,不断拓展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法律事务的广度和深度,为政府法律顾问履职创造良好环境。

  法律顾问要“经常去问

  法律顾问,大有可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以来,各地、各部门陆续设立了法律顾问委员会。

  4月14日,省人大举行《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南京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汪旭东受邀参加,他从专家视角,结合具体问题对实施好条例予以解读,并根据华侨投资者相关技术和知识产权投资运用等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作为知名律师,汪旭东不仅是省侨界法律顾问、省政府法律顾问,还是南京市政府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既然顾了就要经常去问。”汪旭东坦言,法律顾问要从法治的角度认真研究需要改进的地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此前,南京在制定促进开发区转型升级、科技园区创新发展政策时就充分征求过法律顾问的意见,汪旭东和大家仔细论证、认真“找茬”,将法律风险化解在政策出台之前。

  随着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增强、越来越重视法律顾问,向法律顾问咨询将成为工作的习惯,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将成为固化的必经程序。对此,专家建议,既要保障法律顾问的“异议权”,使其不受干涉地就政府行为发表意见,也要注重领导干部的“问责制”,如因法律顾问的缺位而导致决策失当甚至行为违法,应追究责任。唯有如此,法律顾问才能真正成为违法行政的“守门员”、科学决策的智囊团。(黄 伟)

编辑: 郭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