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自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27.11.2015  13:40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中,遂平县检察院严格自查,重建赃物管理室,制定了《涉案财物保管办法》和《涉案财物监管室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具体可行的操作流程,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该院严格落实台账登记制度,分别建立了自侦和公安机关移送涉案财物工作台账。严格记录涉案财物的收、缴、管、退等情况,将涉案财物在检察机关流转全程纳入案管部门监管。

  二是提升物品保管能力。严格按照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要求,对存放物品的证物室进行标准化改造,配备了监视器、文件柜、保险柜等设备,确保达到规范要求,有效提升了物品保管能力。

  三是严把“三关”,规范流程。严把入口关。坚持“一个入口”原则,实行规范化管理;规范流转关。严格规范涉案财物流转程序,确因办案需求申请调取涉案物品的,由承办人填写涉案物品调用申请表,写明原因、调用期限等,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报案管部门备案,方可办理出库手续。涉案物品调用到期或使用完毕,承办人应及时归还,和保管员一起核对无误才能入库;畅通出口关。公诉部门收到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后,及时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制作《处理意见书》审批入卷,由案管部门进行审查,与备案台账进行比对,确认无误后提请检察长批准,再到计财部门办理转账等手续,切实避免久拖未处理情况。

  (何静沈欣)

  原标题:深入自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稿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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