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连云港《关于深入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实施意见》

02.11.2014  18:16

  中国江苏网11月2日讯 11月1日,我市召开全市民生幸福工程推进会。会议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民生领域改革步伐,推进民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拓展民生幸福工程,持续增进民生幸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民生需求,以实实在在的民生改善来提高全市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共同创造港城人民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

  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意见》要求从教育资源不够均衡、教育质量不高等薄弱环节入手,分清轻重缓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以教育现代化为统领,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切实改善各阶段办学条件。

  针对我市学前教育存在短板,“入园难”问题比较突出。《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学前教育的管理职责,继续深入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每个乡镇要至少办1所达省优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要全部建成合格园,逐步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普惠百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由于我市的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相对不足,区域城乡之间的师资水平、管理水平、教育质量还存在一定差距,“择校”问题仍然突出。《意见》要求更加注重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布局,更多关爱困难家庭学生等特殊群体,推动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2020年,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达到省定现代化办学标准。

  要继续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创新课程实施方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转变人才培养模式,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要依托自身特色,实施江苏沿海职业教育品牌区建设工程,面向港产城融合发展需求培养大批应用型技能人才;大力支持高校发展,实施高校教学质量提升工程,重点加强海洋、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的人才培养,打造一批国家、省级特色品牌专业。继续教育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不可忽略的一个环节。要积极推进社区教育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以连云港社区大学为龙头,各县区开放大学为骨干,各乡镇、街道办社区教育中心为基础的社区教育网络服务体系,实现社区教育全覆盖。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意见》要求,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落实支持和促进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网络,努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扩大就业规模、实现充分就业。

  要重点解决好大学生就业和就业培训的问题。大学生就业问题不仅关系到大学生自身的根本利益,更关系到发展稳定大局。要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健全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开发和基层就业服务保障机制,着力加大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力度,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现阶段,由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工资福利待遇相对较低,企事业单位普遍面临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问题。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推进校企对接合作,畅通企业与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渠道,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储备制度,建好毕业生就业的缓冲区和企业引才的“蓄水池”。

  职业培训是促进就业和实现稳定就业的重要途径,也是政府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要积极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行动,按照城乡统筹、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加快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职业培训工作新机制。要整合政、校、企三方资源,更加注重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和院校的基础作用,坚持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创新内容和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意见》要求,要抓住社保扩面征缴和可持续发展两大关键,加快完善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在扩面征缴上,要坚持把覆盖面作为衡量社会保障制度可及性和有效性的首要指标,大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健全扩面工作机制,强化参保续保帮扶,推动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和各类困难群众参保,确保城乡居民应保尽保。到2020年,全市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覆盖率要稳定在98%以上,新增被征地农民社保制度覆盖率要达100%。在可持续发展上,根据中央和省里相关政策要求,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差异等因素,要坚持基本保障与补充保障相结合,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失业、生育、征地补偿及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保标准的正常调整、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合理、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水平,促进社保事业稳定可持续发展。

  要顺应城乡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要求,强化城乡、区域社会保障统筹协调和政策衔接,推进各类社保制度整合。重点要围绕医保基金赤字问题,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增长机制,在稳定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诊疗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对部分现行医保政策进行适当微调,消除医保基金运行的潜在风险。

  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

  《意见》要求,要着重在“保基本”和“强基层”上下功夫,统筹推进“建机制”工作,积极探索符合连云港市情的医改路子。在“保基本”方面,要按照《连云港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进一步优化配置城乡、区域之间的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让群众享受更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和各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全部达到省定建设标准。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保障水平,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要提升到460元;2017年,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80元,新农合筹资不低于600元。要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落实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全面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实施医药价格综合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平可及、水平提升。

  在“强基层”方面,要把更多医疗卫生资源投向基层,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编制配备和基本药物配备政策,落实人员经费、硬件建设、日常运行等方面的补助,促进其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实施强基工程,通过特岗计划、定向培养、交流挂职等办法,引导优秀卫生人才到基层和农村工作,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实做强。

  在“建机制”方面,要大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体制。在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到2015年底城市公立医院要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健全市级医院、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推进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资源纵向合理流动。要鼓励社会资金投向资源稀缺以及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加快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补充、相互促进、良性竞争的多元办医格局。2017年,全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要达20%以上。

  要加快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大力实施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计划和重点学科、重点人才培养工程,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到2017年,市、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要通过省卫计委评级验收;到2020年,要培育省内先进、苏北一流的重点学科(实验室)10个、创新团队20个,培养领军人才30人、重点人才100人。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意见》要求,要综合考虑困难群众住房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制定每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注重新建项目的合理规划和选址,优化保障性住房资源分布结构。到2015年,全市住房保障要覆盖20%的城镇家庭。

  要坚持“基本制度统一、实现方式多元”,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经营方式,通过公租房廉租房并轨运行、扩大共有产权住房模式试点、探索货币化保障安置等多种方式,提升住房保障体系有效性。到2020年,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健全率要达99%。

  要严格准入退出机制,加强对保障需求的调研分析,建立住房救助和保障标准与住房租售价格、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挂钩的联动机制,科学设置和动态调整住房保障准入线标准,优化分配工作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保障对象要实行分层分类管理,健全年度审核、定期检查和举报查处机制,实现保障方式有序转换与梯度退出,促进公共资源公平善用。2020年,全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网络健全率要达95%以上,信息公开率要达100%。

  要抓住国家大规模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机遇,对我市一些基础设施简陋、安全隐患较多、配套功能不全的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加快改造步伐,让更多群众改善居住条件。2015-2017年,全市要完成棚户区(危旧房)改造2.5万户。近年来,我市不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不规范,保洁、停车、安保等方方面面问题不少,群众反映较为突出。

  要下大力气抓好各类小区的物业管理,充分发挥社区的引导作用和业主的主体作用,加大对物管公司的规范约束力度,真正把老旧小区管起来,把新建小区管到位,让广大群众住得安心、住得舒心。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占常住人口总数的15.4%,但是相关养老产业仍在起步阶段,面对“银发浪潮”的市场需求,产品服务缺口很大,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一床难求”现象比较突出。

  《意见》要求,要继续加快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建设,优先保障“三无”、孤老优抚供养对象以及贫困、生活不能自理等弱势老年人群体。各县区要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配套农村养老服务场所,鼓励建立小型互助式老年集中居住生活区、小型托老所,推动农村敬老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在确保“五保”供养对象生活的前提下,开展面向农村老年人的日间托养、寄养等养老服务。到2020年,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要达到每千名老年人40张,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要达50%以上,50%的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要设立适合老年人的康复场所。

  要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采取公办、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积极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建设一批养老机构,使社会组织、企业及个人逐步成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主体。要重点抓好符合大多数老年人实际需求的社区居家养老,让他们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优质的服务。要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引导家政、物业等专业化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义工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居家养老,为老年人提供人性化服务。2020年,全市城乡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要分别达80%、40%以上。

  要培育一批政府购买和政策扶持的居家养老服务定点单位,支持其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打造有资质、有能力、有影响的养老服务品牌。要加快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建立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农村(社区)的养老信息服务网络,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2020年,居家呼叫服务和应急救援服务信息网络要实现全覆盖。崔威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