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检察院“五项举措”深入推进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07.11.2014  17:31

  今年5月以来,泰兴市检察院将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作为各项改革的重中之重,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谋划,在注重办案组织构建的合理性、主任检察官的适岗性、权力清单的适当性的基础上,积极实践、扎实推进,取得积极成效,办案质效有了明显提高,办案责任心得到明显增强,学习研究的氛围更加浓厚。

  一、把落实主任检察官的主体地位作为推进办案责任制的核心内容。一是增强主任检察官对主体地位的自我认知。针对长期以来形成的案件三级审批制度,固化了办案人员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导致改革伊始主任检察官放不开手脚的情况,院党组从责任担当及以往办案人员所提案件处理的建议绝大部分得到分管领导认同的角度,引导主任检察官增强自信,增强对主体地位的自我认知。二是增强院领导对主任检察官主体地位的认同支持。院领导打消思想顾虑,放手让主任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思考、独立作出决定。对少数不认真研究而直接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等靠要的主任检察官提出批评。三是增强主任检察官对主体地位的践行力。该制度实施以来,主任检察官独立作出决定事项226件。其中公诉主任检察官决定案件处理137件168人,占76%;侦监主任检察官决定28件48人,占25%;民行主任检察官决定10件,主要为督促履行职责案件。所办案件未发现决定事项错误情况,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100%,诉判不一致情况未发生,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6%。

  二、把及时备案审查作为推进办案责任制的管控防线。一是分层备案。主任检察官所办案件全部向分管领导备案,院领导担任主任检察官所办案件向检察长备案。二是同步备案。主任检察官在作出决定的同时向分管领导备案。三是提前备案。对职务犯罪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争议较大的案件等在作出最终决定前提前报备。分管领导对整个受案情况及时掌握,并进行分析研判,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敏感案件提前予以关注。四是及时进行审查通报。分管领导认真履行审查职责,既审查实体问题,也审查程序问题,每周制作一次备案审查通报,点评办案瑕疵及其他问题,对一段时期需要注意的共性问题、个性问题及时提醒。

  三、把主任检察官联席会议作为推进办案责任制的重要辅助。注重发挥主任检察官联席会议的功能,使联席会议成为主任检察官交流互动、决策参考、共同提高的平台。5月中旬以来,共召开主任检察官联席会议20次。一是一般争议案件由部门负责人召集本部门主任检察官讨论,时间上具有即时性,方式上具有灵活性。二是重大争议案件由分管领导协调召集跨部门主任检察官讨论,时间上提前安排,汇报材料提前二到三天送交参会人员,便于提前研究,防止发言随意性。一般刑事案件由公诉、侦监部门主任检察官一起讨论,公诉部门办理的自侦案件必要时请自侦部门主任检察官共同讨论。三是主任检察官联席会议除了讨论案件,还就法律、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以及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讨论,进一步统一标准尺度,达成共识。

  四、把监督制约作为推进办案责任制的关键环节。一是发挥办案组织内部制约作用。主任检察官意见与承办人有明显分歧的,报备时注明。承办人发现或有理由认为主任检察官有不正当行为的,向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报告。二是发挥业务部门自我监管作用。遇到说情打招呼的情况,承办人及主任检察官首先向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发现不宜由原承办人办理的,向分管领导提出更换承办人建议。平时组织办案组之间对已办理案件交叉互查。三是发挥分管领导、检察长、检委会纠偏作用。分管领导对报备案件及时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同意主任检察官意见的报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5月中旬以来,检察长共决定争议案件3件。检委会定期研究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四是发挥案管部门监管评查作用。加强网上巡查、流程监控,定期不定期组织案件抽查评查,对重大敏感案件同步开展监督,对主任检察官所办案件重点评查,并撰写案件质量分析报告。五是发挥纪检监察监督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效能监察和现场监督,及时受理和查处对主任检察官的举报和投诉。将主任检察官执法办案情况记入执法档案,作为绩效考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五、把提升综合素能作为推进办案责任制的永恒主题。一是提升专业化办案能力。针对刑检部门案件多、种类多的特点,打造专业化办案组织,在普通案件滚动分案的基础上,侦监科3个办案组、公诉局6个办案组分类办理诉讼监督及重大案件,经济案件自侦移送案件、环保案件、涉及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以及新类型案件。二是提升沟通协调能力。改变以往对外沟通协调主要以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为主的状况,主任检察官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联系,尤其积极主动与公安承办人就证据的完善等方面沟通,引导侦查的意识进一步提高。通过实践锻炼,主任检察官逐步从后台走向前台,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进一步提高话语权和地位。三是提升论辩说理能力。通过组织演讲比赛、开展小型论辩对抗、文书说理评比、讨论案件观点交锋等活动,进一步增强论辩说理能力。在泰州市公诉业务“一对一”论辩赛中,2名干警分别取得推荐组综合素能第一名、“最佳辩手”的好成绩。四是提升服务群众能力。依托群众工作站、巡回检察大篷车、每月的集中服务日,主任检察官带领办案组轮流参与,在服务群众中得到磨练。在泰兴市委组织的年轻后备干部选拔考核中,2名主任检察官入选,得到组织部门的好评。五是提升核心业务能力。除注重岗位练兵、实战训练外,还开设“主任检察官讲坛”,结合“每周一学”活动,由主任检察官轮流讲授办案心得体会,共同交流、共同提高,《检察日报》作了报道